日记本
from 2008.6

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

纳尔齐斯心如刀割,朝自己的爱友慢慢俯下身去,用嘴唇亲了亲歌尔德蒙的头发和额头,做了他俩结交这么多年从来不曾做过的事。歌尔德蒙起初莫明其妙,过后明白过来,大为激动。

——原谅我,有件事我没能早一些告诉你。本来,当初在主教的宫堡中,我到地牢里来探望你时,或者当我看到你完成的第一批雕像时,或者在一个别的什么时机,我就应该对你说。让我今天告诉你吧,我是多么地爱你,你对于我一直有多么宝贵,由于你,我的生活变得多么丰富啊!

——我也是一直爱你的哟,纳尔齐斯,我生命的一半意义,就在于争取你对我的爱。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但却从未指望,你这个骄傲的人什么时候会对我讲出来。

我把这段书摘放在最前面,因为没想到我读这本书会因为过于激动而流眼泪。这段之前有太多的哲学范畴的铺垫,我以为会如同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在他们青少年时关于母性的思辨那样,探讨过后是长久的分离,即便暮年的他们的分离是生与死的,我也做足了准备。可纳尔齐斯脱口而出的我爱你太有冲击力了。

以上。

上半年把《我叫金三顺》重看了一遍,剧里三顺在钢琴前醉醺醺地唱了首老歌《我美丽的爱人啊》,三顺告诉三石歌词是一位德国诗人写的。于是,我读赫尔曼·黑塞。我读《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2011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版)是因为看到亚马逊的一条评论,评论的内容很简单,读者说他在一九八八年趁着新华书店处理书,花了七毛五买了赫尔曼·黑塞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1984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版的书名用的是“与”字非“和”字,读者很严谨)。短短几行里有三个字触动了我,他说“您读吧”。

谢谢您的推荐。

回顾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最初的时候因为纳尔齐斯对歌尔德蒙的剖析实在有些露骨,譬如:

“你们的故乡是大地,我们的故乡是思维。你们的危险是沉溺在感官世界中,我们的危险是窒息在没有空气的太空里。你是艺术家,我是思想家。你酣眠在母亲的怀抱中,我清醒在沙漠里。照耀着我的是太阳,照耀着你的是月亮和星斗;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年男子……”。

总觉得自己因为耽美小说读多了而误会了什么,不止一次地认为自己在亵渎纳尔齐斯对歌尔德蒙的情谊。读完整本书才发现自己真正亵渎的是歌尔德蒙,因为道德上的不认同,在内心深处瞧不起放荡滥交的流浪汉。年轻的歌尔德蒙活得像里番男主,今天睡这个农妇明天干那个少女,尽管他在很多时候是被动的(因为长得好看且富有教养)。即便道德的坎儿迈过去了,也鄙视这个对性欲失控的男人,搞不懂“男不欢女不爱”有什么写头,于是一直在微博吐槽。

最终,我居然看到了纳尔齐斯眼里的歌尔德蒙,也认同歌尔德蒙是一个大孩子,他不市侩、不世故、很纯粹,一直在寻找着母亲。因为遵从父亲的意愿,他来到修道院立志为放浪的母亲赎罪;因为纳尔齐斯点醒了他,他认识到内心对母亲形象的缺失以及对母亲的需要,逃离了修道院走上了母亲的路。理清之后又觉得故事是如此顺理成章。


摘抄:

你在某一个人身上找出一些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这就叫做认识了他。

小兄弟,人是会变老的,一张娃娃脸会长出胡子,积起皱纹来,裤子也会磨出窟窿,不知不觉你就变老了,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一双眼睛再闪耀不出青春和天真无邪的光辉了,只能喷射着饥火;那时,人的心肠就会硬起来,从世界上学会一些东西,否则他立刻得躺在粪堆上,而一条条狗便会成群来咬他。

他想,所有艺术的根源,或者甚至所有精神劳动的根源,都是对于死亡的恐惧吧。我们害怕死亡,我们对生命之易逝怀着忧惧,我们悲哀地看着花儿一次一次地凋谢,叶子一次一次地飘落,在内心深处便确凿无疑地感到我们自己也会消失,我们自己也即将枯萎。

在他举起那死鬼来扔开的一刹那,莱娜瞅着他的眼神,他是看见了的。那是一种很特别的眼神,他知道,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它:从她张大的、恐惧而惊喜的眼睛里,闪射出一种骄傲的光芒,一种胜利的光芒,其间,还夹杂有一些对复仇和凶杀的狂热的快意,歌尔德蒙在一个女人的眼中可从来不曾见过,甚至也不曾想象过的。

他无可奈何地观察着自己,嘲弄自己;他已是个失去自由的定居者,不再成其为山鹰,连野兔也比不上,仅仅是头家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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